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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11315659
高校《法律基础》课教学探索与实践
http://www.100md.com 《新疆医科大学学报》 2006年第11期
法律基础,1了解、研究授课对象——学生,2案例教学为主的灵活多样方式,3为人师表,关爱学生,教书育人,参考文献:
     本科阶段的教育是大学生一生中最关键的时期,是大学生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形成的最重要阶段,将会影响大学生走向社会后的处世态度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:“高校将一个无知(犯罪)的人送到社会,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”[1]。我国各高校自1986年开始开设了“两课”框架下诸多公共理论课,其中《法律基础》课是大学生思想品德课的重要组成部分,主要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理论教育,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,增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制观念,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。《法律基础》课的性质、任务和所要实现的德育功能,决定了这门课的教学原则,首先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。多年来,教研室在《法律基础》课教学中,从以下3个方面组织教学,取得了理想的效果。

     1了解、研究授课对象——学生

    教学是一个教与学的互动过程,首先教师必须清楚授课对象现有相关知识结构;其次要了解学生想学到什么、需要什么;最后要征求学生希望通过何种方式学习这门课的意见。具体步骤:第1步,对每个授课班的第一堂课,列举生活中常遇到的、耳熟能详的涉法问题和案例,让同学回答,根据回答的情况,教师一方面基本了解到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程度,另一方面使学生自己意识到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,认识学习这门课的必要性;第2步,了解学生想学习的知识内容,教师根据课时、教学大纲、进度表及学生的需要综合系统地整理整个教学体系,并告知学生这门课的教学体系,在遵照现有课时、教学大纲、进度表的基础上参考学生的需要,力求做到满足学生的需要,同时也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,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;第3步,征求学生喜欢的教学方式或希望的教学手段,教师通过归纳和筛选,确定采用的方式和手段,这一过程始终把“学”的主体放在首要的位置 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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